上个周末,我哪也没去,在家读完了霍布斯的《论公民》。

这本书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著作,比他更有名的《利维坦》要早一些,内容也更精炼。之前一直想读,但总觉得政治哲学太枯燥,读不进去。这个周末终于静下心来,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。

读完之后,我坐在阳台上,看着窗外的夕阳,想了很多。这本书虽然写于几百年前,但里面的很多观点,放到今天依然很有冲击力。它让我重新思考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、权力的本质、自由的边界这些根本问题。

这篇文章,我想记录一下读这本书的感受和思考。不是严谨的学术分析,只是一个普通读者的真实感悟。

为什么会读这本书

先说说为什么会读这本书。

我一直对政治哲学感兴趣,但之前读的都是比较入门的书,比如《苏菲的世界》《哲学家们都干了些什么》这种。这些书讲了哲学的发展脉络,但对每个哲学家的思想只是点到为止,不够深入。

后来我读了《利维坦》的一些节选,对霍布斯的思想产生了兴趣。霍布斯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哲学家,有人说他是专制主义的拥护者,有人说他是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。我想更深入地了解他的思想,就找了《论公民》这本书来读。

之所以选《论公民》而不是《利维坦》,是因为《论公民》比较薄,内容更精炼,适合入门。《利维坦》太厚了,内容也更庞杂,可能读不下去。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对的,《论公民》虽然薄,但核心思想都有了,读起来也不费劲。

那个周末,天气不太好,一直阴沉沉的,偶尔还下点小雨。这种天气,正好适合在家读书。我泡了一杯茶,坐在沙发上,一页一页地读,不知不觉就读完了。

自然状态:一切人反对一切人

霍布斯的政治哲学,是从"自然状态"开始的。

什么是自然状态?就是没有国家、没有政府、没有法律的状态。在这种状态下,每个人都是自由的,每个人都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。但同时,每个人也都没有安全感,因为别人也可以做任何事情,包括伤害你。

霍布斯认为,在自然状态下,因为资源有限,人的欲望无限,所以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。每个人都为了生存和利益而争斗,结果就是"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"。在这种状态下,没有工业,没有农业,没有艺术,没有文学,没有社会,最糟糕的是,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。人的生活,孤独、贫困、卑污、残忍而短寿。

这段描述,读起来很震撼。霍布斯把没有政府的状态,描述得如此可怕。他不是在说原始社会是什么样的,而是在做一个思想实验:如果没有国家和政府,人类社会会变成什么样。

读完这一部分,我想了很久。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里,有法律,有警察,有政府,我们觉得安全是理所当然的。但如果没有这些呢?如果社会秩序崩溃了呢?霍布斯描述的自然状态,可能就会变成现实。

这让我意识到,秩序和安全不是理所当然的,而是需要维护的。我们享受着和平和安全,是因为有国家和政府在维持秩序。虽然政府有很多问题,法律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,但至少它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恐惧中。

当然,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也有争议。很多人认为,人性不只是自私和争斗,也有合作和互助的一面。人类天生就是社会性动物,即使没有政府,也会形成社会和秩序。但不管怎么说,霍布斯的这个思想实验,确实能让人思考秩序的价值。

社会契约:放弃权利换取安全

既然自然状态如此可怕,那人们怎么摆脱它呢?霍布斯的答案是:社会契约。

霍布斯认为,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,获得安全和和平,就相互订立契约,每个人都放弃一部分自然权利,把它交给一个主权者(国家或政府)。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,负责维护秩序,保护每个人的安全。

这个契约的本质是:我放弃伤害别人的权利,别人也放弃伤害我的权利,我们都把权力交给主权者,让主权者来保障我们的安全。这样,我们就从自然状态进入了文明社会。

霍布斯认为,一旦订立了契约,人们就不能反悔,不能反抗主权者。因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人们授予的,反抗主权者就是反抗自己,就是破坏契约,就会回到自然状态。所以,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,人们必须服从。

读到这里,我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批评霍布斯是专制主义的拥护者。他确实主张绝对的主权,反对人们反抗政府。但我觉得,霍布斯的出发点是好的,他是为了避免自然状态的混乱和战争。在他看来,哪怕是一个坏的政府,也比没有政府好。因为坏的政府至少还能维持秩序,没有政府就会回到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。

这个观点,在今天看来可能有点极端。我们现在认为,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,人民有权利反抗暴政。但霍布斯生活的年代,是英国内战的年代,他亲眼看到了战争和混乱带来的苦难。所以他特别看重秩序和稳定,认为这是最重要的。

这让我想到,政治哲学没有绝对的对错,都是和时代背景相关的。霍布斯的绝对主权理论,在他那个年代可能是有道理的,但在今天,我们有了更好的制度设计,比如民主、宪政、权力制衡,既能维持秩序,又能限制政府权力。

但霍布斯提出的社会契约思想,确实是近代政治哲学的基础。后来的洛克、卢梭等哲学家,都在社会契约的框架下发展自己的理论。虽然他们的具体观点不同,但都认同国家是基于人们的契约建立的,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。

国家与主权:利维坦的诞生

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,霍布斯提出了他的国家理论。

霍布斯把国家比作"利维坦",也就是《圣经》里的一种巨大的海怪。国家就像利维坦一样,拥有巨大的权力,能维持秩序,保护人民。但同时,利维坦也是可怕的,如果它的权力不受控制,也会伤害人民。

霍布斯认为,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、不可分割的、不可转让的。主权者掌握立法权、行政权、司法权、军事权等一切权力。人们不能限制主权者的权力,也不能分割主权者的权力,因为权力分割会导致冲突和内战,最终回到自然状态。

霍布斯还认为,主权者不受法律的约束,因为法律是主权者制定的,主权者如果受法律约束,就等于自己约束自己,这是矛盾的。主权者的行为,只受自然法和道德的约束,但人们不能因为主权者违反道德就反抗他。

这些观点,在今天看来确实很专制。我们现在认为,权力必须受到制约,政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。但霍布斯的逻辑是一致的:如果主权者的权力受到限制,就无法有效维持秩序,就可能回到自然状态。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,只能接受绝对的主权。

读到这里,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:秩序和自由,到底哪个更重要?霍布斯认为秩序更重要,因为没有秩序,自由也无从谈起。但我们现在认为,自由更重要,因为秩序是为了保障自由,而不是限制自由。

其实,秩序和自由不是对立的,而是需要平衡的。没有秩序,自由就无法保障;没有自由,秩序就会变成压迫。好的制度,应该是在秩序和自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。霍布斯太强调秩序了,忽略了自由的价值;而无政府主义又太强调自由了,忽略了秩序的重要性。

这让我意识到,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,可能就是如何在秩序和自由之间找到平衡。不同的时代、不同的社会,平衡点不一样。霍布斯的时代,战乱频繁,所以他更看重秩序;我们的时代,和平稳定,所以我们更看重自由。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,只有适合时代的选择。

自由与义务

霍布斯对自由的理解,也很有意思。

霍布斯认为,自由就是没有阻碍。一个人能做什么,就有做什么的自由。在自然状态下,每个人都有无限的自由,因为没有任何阻碍。但这种自由是没有保障的,因为别人也有同样的自由,可以随时伤害你。

在文明社会里,人们放弃了一部分自由,换取了安全和保障。但人们仍然保留了一些自由,比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,人们可以自由行事。霍布斯认为,法律没有禁止的,就是允许的。

霍布斯还认为,人们有义务服从主权者的法律,因为这是契约的一部分。但如果主权者不能保护人们的安全,人们就可以不服从。因为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安全,如果主权者不能提供安全,契约就失去了意义。

这一点,霍布斯说得比较隐晦,但确实承认了人们有反抗的权利。当然,他说的是主权者完全不能保护人民的极端情况,不是一般的暴政。但这至少说明,霍布斯的绝对主权理论,也不是完全没有边界的。

读完这一部分,我对自由有了新的理解。以前我觉得,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但霍布斯告诉我,绝对的自由是可怕的,因为它意味着别人也可以对你做任何事情。真正的自由,是在法律和秩序保障下的自由。你有不被别人伤害的自由,也有不伤害别人的义务。

这让我想到,我们现在享受的自由,其实是建立在秩序和法律的基础上的。没有法律对他人的约束,我们的自由就没有保障。所以,自由不是无政府主义,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而是在规则之内的自主选择。

这本书给我的启发

读完《论公民》,我有很多启发。

第一个启发是:秩序是宝贵的。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里,觉得安全和秩序是理所当然的。但霍布斯告诉我们,秩序不是天然存在的,而是需要维护的。如果没有国家和政府,社会可能会陷入混乱。所以,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和平和秩序,同时也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,维护好这个秩序。

第二个启发是:权力需要制约。霍布斯主张绝对的主权,这在今天看来是有问题的。因为权力如果不受制约,就会被滥用,就会伤害人民。好的制度,应该是既赋予政府足够的权力来维持秩序,又制约政府的权力,防止它滥用。这就是民主和宪政的价值。

第三个启发是:个人与社会是契约关系。我们每个人都从社会中获得了安全和保障,同时也承担了遵守法律、履行义务的责任。这是一种契约关系,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。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,也不能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。

第四个启发是:政治哲学没有标准答案。霍布斯的观点,在他那个时代可能是合理的,但在今天就有局限性了。这说明,政治哲学是和时代、社会、文化相关的,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。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时代和社会,思考适合的政治制度。

第五个启发是:经典值得读。《论公民》写于几百年前,但里面的思考和问题,今天依然存在。读经典,不是为了照搬古人的答案,而是为了学习古人思考问题的方式,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思考我们自己的问题。

一些不同的看法

当然,我对霍布斯的一些观点,也有不同的看法。

首先,我不认同人性本恶的假设。霍布斯认为,人天生就是自私的、好斗的,所以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。但我觉得,人性是复杂的,既有自私的一面,也有合作、同情、互助的一面。即使没有政府,人们也会自发形成社会和秩序,不会完全陷入混乱。

其次,我不认同绝对主权的主张。霍布斯认为,主权者的权力必须是绝对的,否则就会回到自然状态。但我觉得,权力必须受到制约,否则就会被滥用。历史上,绝对权力导致的暴政和灾难,比比皆是。好的制度,应该是权力制衡的制度。

再次,我不认同人们不能反抗政府的观点。霍布斯认为,人们一旦订立契约,就不能反抗主权者。但我觉得,如果政府暴政、腐败、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,人民就有权利反抗,甚至推翻它。这是人民的基本权利,也是防止政府变坏的最后保障。

最后,我觉得霍布斯太强调安全和秩序了,忽略了自由、平等、正义等价值。安全和秩序固然重要,但人活着不只是为了安全,还要有自由、尊严、幸福。一个好的社会,应该是安全、自由、平等、正义都能得到保障的社会。

虽然有这些不同的看法,但我依然觉得霍布斯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。他的思想虽然有局限性,但他提出的问题和思考方式,深刻地影响了近代政治哲学。读他的书,能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政治和社会的本质。

写在最后

那个周末,读完《论公民》,我坐在阳台上,想了很多。

从自然状态到社会契约,从绝对主权到自由义务,霍布斯的思想,像一把钥匙,打开了我思考政治和社会的大门。虽然我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,但他让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问题: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什么?权力的本质是什么?自由的边界在哪里?什么样的社会是好的社会?

这些问题,没有标准答案,但思考它们本身就是有意义的。因为只有思考,我们才能不盲从,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,才能参与到社会建设中,而不是被动地接受。

读经典的意义,可能就在这里。它不是给你答案,而是给你思考的工具,让你自己去寻找答案。

如果你也对政治哲学感兴趣,推荐你读一读霍布斯的《论公民》或者《利维坦》。不用完全同意他的观点,但一定要读,因为它会让你思考很多根本的问题。

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:"读经典,不是为了记住古人的答案,而是为了学会自己思考。"

愿每一个人,都能在阅读中思考,在思考中成长。